基于对山东、江苏、安徽和河南四省1242个村委会的问卷调查,运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实证测度了现实情境下村委会参与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行为。研究结果表明,村委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行为内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流通消费、宣传职能建设和基础治理职能建设4个因子,分别对应不同的治理重点和方式: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与源头治理型、流通消费环节与效果追求型、宣传职能建设与信息公开型、基础治理职能建设与职能推动型。根据上述4个因子,将现阶段不同治理行为的村委会划分为参与传统型、参与起步型、参与断点型和参与全面型4种类型。这些结论对在新的历史时期促进村委会的职能建设,引导村委会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尤其是防范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